吉木乃县吉木乃镇别勒阿热克村供水财政以工代赈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木乃县吉木乃镇别勒阿热克村供水财政以工代赈工程已由吉发改农经【202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吉木乃县吉木乃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鼎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木乃县。
2.2建设规模:管网总长度为11.34公里,检查井44座,排水井19座及其它配套设施 (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6日至04月07日10:30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jalt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7日10时30分,地点为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120.205.99.122/BidOpening/)。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jaltggzy.gov.cn/TPFront/)并及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备注: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总投资的18%(约140.4万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木乃县吉木乃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努尔江
电话:0906-6493051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鼎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娟娟
电话:13399066926
监督部门:吉木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