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关于及时清退投标保证金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1-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投标企业(供应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直坚持依法、高效、便捷的原则,强化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并及时向投标企业(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目前因部分投标企业(供应商)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开标后未及时对接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仍有部分项目无法查找联系到相关投标企业(供应商),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

近期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即将由中国工商银行转迁至中国农业银行,为严格执行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账户转迁后可能造成对原存留投标保证金清退及查核工作造成不便,我中心决定对存留投标保证金开展集中清退工作,请还未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的投标企业(供应商)自即日起主动与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并办理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或无法清退的资金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相关规定划转地区财政专户管理,后续清退工作我中心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906-2195323

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