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综合项目-青河县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合同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河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综合项目-青河县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青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机关名称)以 青发改[2021]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河县阿魏灌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农发行贷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青河县阿魏灌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合同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青河县塔克什肯镇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排水、桥梁、涵洞路线交叉、环境保护、交通工程等。路线全长1.501km,公路等级为二级,推荐线共设:大桥182m/1座,中桥32m/1座;钢筋混凝土箱涵48.5m/2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6m/1道。
2.3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2.4计划工期:2021年10月5日至2022年10月15日,共376日历天。
2.5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设计、施工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2.1施工资质: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2设计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 或 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 或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且 岩土工程设计乙级。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施工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在其他项目同时担任项目经理,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2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3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证,本单位注册;
3.4本项目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标明牵头单位。
3.4.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由设计单位牵头,施工单位为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3.4.3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不得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再次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只能对本项目提出一个投标申请。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01日,每日上午10∶00至 13∶30,下午 16∶00至19∶30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到新疆正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南路东侧200号2层20号御华园商业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结构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授权委托书由牵头单位授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9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联合体投标的,从牵头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河县阿魏灌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努尔兰
电 话:189 9751 001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转
电 话:0906-2103355、18097521177
2021 年 07 月 26日